关于淮北市“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评选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69号)要求,经市、县乡村振兴部门逐级评选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定濉溪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为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汤高付等3名同志为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8日至7月12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189号
联系单位:淮北市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561-3119750
电子邮箱:fhb3199686@163.com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淮北市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附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一、先进集体
濉溪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先进个人
1.汤高付,男,汉族,淮北市贫困监测信息中心信息科科长。
2.周 健,男,汉族,濉溪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3.李建伟,男,汉族,濉溪县百善镇扶贫工作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