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工作快速推进
近日,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党建引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淮北市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21个镇(涉农街道)各选择1个以上村级组织强、群众基础好的自然村(村民小组),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多次联合调研,到濉溪县刘桥镇杨庄村、百善镇王司村等15个试点村,现场解读政策,指导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工作,解决推进中的堵点,推动改革工作落实。召开推进会议,指导各地开展改革试点工作,通报各镇落实情况,不断压实各级党组织的责任。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镇根据自身实际,在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不减少、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等底线基础上,以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
建立好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更是改革取得成效的关键。我市坚持“确保入股农民的,留够生产经营成本的,剩余都是集体的”原则,探索建立了“保底收益+盈利分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分配机制。此外,创新发展主体,如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确保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把集体收益更多地留在自然村,促进本自然村的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
下一步,我市将在现有基础上,总结试点经验并逐步推广,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