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意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肉牛养殖规模力争达300万头以上,实现肉牛全产业链700亿元以上产值目标。到2030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达40%左右,肉牛养殖规模力争达500万头以上,肉牛全产业链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培育20个肉牛振兴示范县,再造1个千亿级绿色食品肉牛产业。
重点推进九大体系
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构建秸秆饲料生产供应、肉牛良种繁育、肉牛规模养殖等九大体系,推动肉牛养殖、加工、销售全链条发展。在加快构建秸秆饲料生产供应体系方面,我省将增加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供给,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支持肉牛、肉羊、奶牛养殖主体秸秆饲料化利用,对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永久性黄(青)贮窖、干草棚,单户收贮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100吨以上、秸秆干饲料50吨以上的,分档予以支持。
在加快构建肉牛良种繁育体系方面,支持凤阳县、太湖县、阜阳市颍东区等县(市、区)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站和保种场建设。支持种公牛和基础母牛引进,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给予补助;对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见犊补母”的原则,给予补助。支持肉牛养殖企业对优质良种肉牛使用胚胎移植技术,对单场(户)成功使用10枚胚胎及以上并产犊的,给予补助。加强对大别山牛、皖南牛、皖东牛、东流水牛、江淮水牛等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选育。
此外,还将加快构建肉牛规模养殖体系。2024—2027年,对上年度新增肉牛饲养量3万头以上、新增饲养量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省财政予以奖补。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牧场组建产业化联合体。优先支持发展基础母牛繁育,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除了上述三大体系外,意见还提出,加快构建肉牛屠宰加工体系、产品市场营销体系、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肉牛疫病防控体系、肉牛融合发展体系和肉牛数字赋能体系,全方位推动肉牛产业发展。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在肉牛振兴计划中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健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分层次、差异化支持肉牛经营主体发展。充分运用省绿色食品产业主题母基金,支持肉牛产业大市成立区域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肉牛产业发展。鼓励市县根据实际设立肉牛产业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扩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保险实施情况,建立政府部门、保险机构、农民代表共同参与的保费调节机制。各承保机构要加强基层网点建设,提高保险服务能力和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效率。
同时推动银行机构扩大“活牛贷”业务规模,开展肉牛养殖圈舍等设施抵押贷款,不断扩大信贷产品覆盖面。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保本微利原则进行风险定价,保持较低担保费率,为肉牛产业经营主体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强化肉牛产业链融资担保服务。
奖励一批先进典型
我省将组建省“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承担具体工作。相关市、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组建肉牛工作专班,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意见强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秸秆变肉”、肉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秸秆变肉”和肉牛产业的浓厚氛围。命名一批肉牛振兴示范县、肉牛发展强镇,适时通报表扬一批发展肉牛产业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秸秆变肉”和肉牛产业发展的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