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工程—落实成效】2018年度光伏扶贫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04 09:17 字号:

    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在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一、光伏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市濉溪县2012年被确定为全省一般贫困县,为全省有扶贫开发任务的一般县(非重点县),每年省下达我市脱贫目标及省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全部在濉溪县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也主要在濉溪县实施。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方案等八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淮政办〔2016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认真做好我市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备案管理及规模指标争取等工作。

2018年,备案批复濉溪县2018年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规模615千瓦,总投资440万元,为全县10个镇,71个村,205户贫困户,每户建设3千瓦光伏扶贫电站。目前项目已全部并网发电,每个贫困户每年可增收3000元左右。

(二)主要做法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指导濉溪县编制十三五光伏扶贫实施计划,按照省级统筹、县负总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统一标准、保障质量,合力推进、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光伏扶贫,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

2、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指导县级发改委成立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工作,把光伏扶贫项目责任分解到县、乡(镇)、村,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落实资金,保障建设。濉溪县2018年度光伏扶贫项目总投资440万元,项目覆盖全县10个镇,涉及71个村,205户贫困户。资金来源全部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4、规范操作,确保质量。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承建单位,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优价廉。濉溪县光伏扶贫项目全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承建单位,确保了光伏扶贫工程质量。

5、积极汇报,争取指标。市发改委会同市扶贫办组织县区发改、扶贫等部门,详细梳理了我市濉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编制了淮北市濉溪县十三五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并分别向省能源局、扶贫办进行汇报,争取十三五光伏扶贫指标。通过积极努力争取,2018年财政部《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财建〔2018250号),我市光伏扶贫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合计指标2277千瓦。

 

                           20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