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1-10-14 10:34 字号:

2021年10月12日,淮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淮农工组〔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1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的第一年,是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起步之年。今年3月22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思路、重点、路径进行了明确。省委、省政府一刻不停、毫不放松,紧锣密鼓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时制定印发了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召开了有效衔接工作会议、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大会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淮北市乘势而上、接续奋斗狠抓工作推进和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14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推动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虽然我市13052户35235人贫困人口已经实现脱贫,但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群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存在返贫风险,巩固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任务还依然较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予以高度重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省相关部署要求,对照《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乡村振兴局多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对文件进行了严格论证,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以淮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淮农工组〔2021〕2号)于2021年10月12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主线,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动态监测和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边缘人口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共五个部分,分别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监测方法、帮扶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按照中央、省有关部署要求,《实施意见》瞄准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构建常态化排查、动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的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一方面在监测上,明确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为监测对象,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安徽省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6000元(每年综合相关因素进行调整)为监测范围,在全市4个县(区)确定监测对象规模。监测内容重点围绕家庭收入支出状况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开展。监测方式采取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选预警三种方式。构建“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内公示-乡镇审核—县区备案—系统录入标注”的监测程序,及时安排针对性帮扶。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强化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在帮扶上,针对不同返贫致贫风险,从强化政策支持、坚持精准施策、健全帮扶机制、强化扶志扶智、加强社会帮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按照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要求,完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全方位精准帮扶。

六、创新举措

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特点主要体现为涉及群体范围广、监测帮扶机制全、落实举措力度大。一是涉及群体范围广。监测范围从过去的贫困户扩大至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农村低收入群体,重点关注对象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同时,就我市而言,实施区域由过去省定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濉溪县扩展至全市三区一县。二是监测帮扶机制全。构建了县、镇、村、村四级网格,建立村组全覆盖的“网格化+信息化”监测网格,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内公示-乡镇审核—县区备案—系统录入标注”的监测程序,针对不同返贫致贫风险,明确了全方位、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三是落实举措力度大。明确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参与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责任、保障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七、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政策举措落地落实。二是发挥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的作用,实时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三是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八、咨询科室及方式

政策法规科 0561-319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