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 号)和《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资金监管,谋划拨付2021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