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12-20 16:56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21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完成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尤为重要,这事关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设立扶贫开发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扶贫开发工作经费主要是用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能够落到实处,为日常运转类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项目实施主要围绕单位日常工作开展需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支出。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全年调整预算资金60.26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实际使用财政资金60.2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2.对象和范围: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即扶贫开发工作经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科学公正,对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统筹兼顾,项目单位自评,“谁支出、谁自评”;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包括项目资金执行率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具体见表格。

3.评价方法: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4.评价标准: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人员按照自评方案进行评价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整理、分析、汇总相关信息,撰写报告初稿,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形成之后,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形成最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自评,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我单位项目按照科室申请、局党组研究的方式,自下而上形成预算。

(二)项目过程情况。在项目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相关要求进行列支,逐级申请、逐级审核,确保项目支出合法合理合规。

(三)项目产出情况。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未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四)项目效益情况。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17%,贫困户内生动力显著增强,村容村貌改善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财政局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支持,落实市级财政投入政策,保障了资金投入。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认真落实资金使用范围和预算管理等规定要求,采取召开计划执行调度会、及时提醒等措施,确保了年度计划的执行和完成。

三是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积极配合市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评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预算资金上半年执行进度偏慢,年初预算资金未支出完毕。主要原因为2021年上半年,国家、省乡村振兴局刚刚挂牌,工作任务未予明确,导致各项工作开展较为缓慢。

七、有关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拟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作为下一年重点调度对象,通过局党组会、业务会、口头提醒等形式压实各科室责任,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并且就支出率较低的相关科目在下一年度预算中进行压减,合理设置预算绩效指标,确保预算绩效指标的合理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