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根据《淮北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相关要求,结合淮北市乡村振兴局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任务分工如下。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科室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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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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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2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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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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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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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不少于30天。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4 |
意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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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意见征集与反馈须一一对应)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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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划计划 |
工作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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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本部门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6 |
计划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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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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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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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按季度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
办公室 |
年底前 |
8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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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责任分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通报。 |
办公室 |
年底前 |
9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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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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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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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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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机构领导 |
领导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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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领导简介、职务、分工、照片。 |
办公室 |
年底前 |
12 |
领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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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
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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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机构设置 |
机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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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公开单位职能、主要职责、二级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邮政编码、单位邮箱。 |
办公室 |
年底前 |
14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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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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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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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本部门人事任免信息。 |
办公室 |
年底前 |
16 |
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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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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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财政资金 |
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
本部门预算 |
考察点: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 |
办公室 |
年底前 |
18 |
本部门决算 |
考察点: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 |
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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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本部门“三公”经费 |
考察点: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
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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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财政专项资金 |
制度文件 |
考察点:市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 |
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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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考察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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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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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发布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
办公室 |
年底前 |
23 |
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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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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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应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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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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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精准脱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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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扶贫(乡村振兴)相关的政策文件、扶贫(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 |
开发指导科、督查考评科 |
持续推进 |
26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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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本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的取消的权力目录、下放的权力目录、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目录、承接的权力目录、冻结的权力目录等信息。 |
办公室 |
年底前 |
42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示及招标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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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
办公室 |
年底前 |
43 |
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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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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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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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根据职能及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设置目录。 |
开发指导科、督查考评科 |
年底前 |
45 |
新闻发布 |
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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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46 |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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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音频等。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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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上级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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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转发国家和省、市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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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
48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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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49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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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文字解读主要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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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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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51 |
互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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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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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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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 |
政策办公室 |
年底前 |
53 |
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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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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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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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测评整改报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推进情况等信息。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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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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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
56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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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既要遵照国办模板,也要突出单位工作特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内容重在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查找问题要有针对性,改进举措要有实效性,不得出现敷衍了事甚至年年雷同现象。年报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出现逻辑性错误。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政策法规科 |
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