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11:18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淮北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561-3199686,邮箱:fpb3199686@163.com,地址:淮北市人民中路189号,邮编:23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个中心工作,本单位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098篇、条,其中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31篇、条。对照2022年度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基础领域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扶贫领域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工作机制,加大回应公众关注关切力度,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8次,收到和办结留言数量5条,组织征集调查2次,收到意见建议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大力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关流程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办理,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淮北市乡村振兴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编制《淮北市乡村振兴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严把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关,强化对涉贫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加大对涉政治类敏感信息的排查整改。二是高质量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对牵头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五大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扶贫领域的重要文件,与第三方技术公司合作,按照高标准高要求制作推出图片解读、文字解读等政策解读材料,丰富解读形式,扩大政策知晓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标省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结合淮北乡村振兴部门实际,及时调整健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编制本市扶贫领域公开目录,变更设置衔接政策、动态监测与帮扶、衔接资金、衔接项目、社会帮扶、监督举报渠道6个子栏目,面向困难群众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公开重点领域方面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充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强化培训,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全年未发生过因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一是因国家乡村振兴局、省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尚未发布,我局的“三定”方案也暂未发布。机构设置专栏目前发布的仍是原淮北市扶贫开发局有关机构设置情况,新的机构设置有关信息亟待公开发布。二是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过于笼统简单,尤其依申请公开未公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样表)、流程图等详细信息。

(二)改进举措。一是对照省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专栏,调整规范机构设置有关信息。紧盯国家、省相关动态,待本系统“三定”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补充完善机构设置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二是对标省、市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淮北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淮北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增加《淮北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申请流程图等,方便公众准确了解查阅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一是创新回应公众关切形式,积极参加“非凡的成就·淮北这十年”系列主题—脱贫攻坚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场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众解读回应近10年脱贫攻坚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情况。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参与《淮北新闻联播》《淮北日报》“学报告 强担当 话发展”专栏新闻记者专访,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下一步落实举措,主动回应公众关注关切。二是大力推进“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政务APP推广宣传工作,以全体农户为宣传推广对象,对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进行重点宣传,对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安排专人上门以“一对一”的方式向其本人或亲属详细介绍,确保“手把手”教懂教会。全市划分村组网格4774个,遴选组织网格员4775人参与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简化、通俗化申报审核流程,安排各级管理员,及时查看审核农户申报情况,推动村干部入户核查、采集信息,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议公示公告等监测程序,并将受理结果反馈到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

(二)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情况。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明确市级职责、严把时间节点,按照省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大督促指导,于10月底前,对口完成对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和烈山区2022年基层政务公开(扶贫专栏)标准化、规范化测评考核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和考核成绩,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推动指导县区进行查缺补漏、整改完善。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