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乡村振兴超市积分制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17:33 字号: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这时的积分制是作为一种扶贫举措提出来的。2020年7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要求进一步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

今年4月10日,省委书记韩俊调研了蚌埠市淮上区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之后又在4月25日全省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对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6日,专题调研杜集区、烈山区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强调要优化评分标准,围绕乡村治理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建立一套相对统一、可操作性强的积分评价体系,提升管理实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乡村振兴在于积极探索振兴乡村的新产业、新形式,建立起党群利益的连接点。让全民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一起奋斗,还可以增加农民的集体收入。乡村振兴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需要在经济和文化上同步振兴。农村文化不仅仅是农村居民的精神来源,也是中华民族厚重丰富的文化遗产。它不仅包含文物、建筑、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更包含很多像皮影戏、古琴、珠算、二十四节气、针灸、书法、活字印刷、传统节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在一起组成了丰富的中华文明,不断为中华文明提供精神营养,使中华文明长久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将农村文化与现代经济相互融合,可以极大的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还可以带来丰厚的经济来源与报酬。乡村振兴超市积分制不仅可以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还可以极大的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满足亿万民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向往。农村经济活起来,不仅可以带动国内经济内循环,也可以促进国际经济的外循环。通过拉动内需,让农民手里有钱,乐于消费,更好的拉动内需,促进国内经济快速循环,带动国内市场稳中向前发展,强化国内企业的再生产能力,从而打开国门,走向国外,带动国外经济循环发展。

乡村振兴积分制是对群众的一种物质奖励,激发民众自我参与的意识,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习惯,从而引导群众树立起健康积极的生活理念。推动乡村家风、村风、民风建设,有效提升了乡村振兴治理水准。

三、文件的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尽快制定我市积分制方案”的要求,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进行研究。

文件起草:5月9日,牵头会同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和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学习考察了黄山市生态美超市的成功实践和典型做法,对我市积分制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淮北实际牵头起草《淮北市乡村振兴超市积分制工作方案(试行)》。

意见征集:在深入听取乡镇和村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广泛征求县区、部门意见,数易其稿,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

上会研究通过:7月4日,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淮北市乡村振兴超市积分制工作方案(试行)》。

(因文件不是规范性文件,故未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专家论证相关程序)

四、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

强调按照方便群众积分、方便群众兑换、有利于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的原则,建设推广以积分兑换商品的乡村振兴超市,建立“全域覆盖、全民参与、全程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引导群众以行动换积分、以积分养习惯、以习惯化新风。

五、主要内容

分别从三方面对乡村振兴超市设立了积分制工作方案。首先,在积分管理方面。要求镇村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积分项目和积分标准,村民本人可任意在任何时间段内申报积分事项,村级审核后对照积分标准兑现积分并发放积分券,村民可任意在本村乡村振兴超市兑换相应的积分商品,每一家的乡村振兴超市每个月都可以凭借回收的积分券在当地的村里办理结算。

在超市成立方面。首先就是选址需要合理,也同时需要方便广大群众的管理原则。其次就是要求各村选择部分质量合格、明码标价、群众认可的销售网点,经评定后采取合作挂牌等方式建立乡村振兴超市;同时明确,有条件的村庄也可利用村部办公用房或者是村集体闲置房专门建设乡村振兴超市,但是要达到“八有”标准。重点强调对现在有各类积分制兑换超市施行整合规范,统一积分超市的标识,进行统一管理。明确由镇级负责乡村振兴超市的管理运行和相关制度的建设。

在物资筹集方面。明确县区、乡镇两级分别按照每村每年5000元标准予以定额补助,村级每年从集体经济组织公益金中列支不少于10%进行定向补贴,市财政会依据乡村振兴超市建设运营情况给予县(区)适当的奖补政策;以此同时,要求强化社会资金募集的力度,动员帮扶单位定向捐资捐物给于乡村振兴超市一定的支持。

六、创新举措

整个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7月份宣传动员期,要求21个镇(涉农街道)各选择2个以上行政村开展试点(需兼顾不同类型和模式);第二阶段为试点建设及经验总结阶段,时间为8至9月份;第三阶段则为全面推广、整体提升阶段,时间是10至12月份,要求全市所有符合条件村参照试点村做法,全面开展乡村振兴超市积分制工作,力争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推广,多渠道宣传积分制,营造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此外,还需深化监管调度,要求县级乡村振兴超市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市委农办备案;明确半年一调度,各县(区)分别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将推进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委农办。

八、咨询科室与联系方式

市乡村事务中心  0561-311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