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5-05 14:29 字号:

各县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国家、省乡村振兴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乡村振兴局制定了《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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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22号)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涉农镇村全面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充分发挥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基层网格员等作用,积极协调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排查,精准识别,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推进分类帮扶,强化精准施策,保障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三区一县涉农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结合物价指数变化、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2023年我市监测范围为7900元。以此为基础,综合考虑收支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等方面,全面开展排查。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镇村、监测对象空白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影响较大等地方。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此后,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主要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以县为单位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并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结合省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和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以点扩面,举一反三,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5月10日前完成)。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工作动员和业务培训,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举措,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入户排查(5月底前完成)。组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基层网格员等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各县区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部门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三)加强问题整改(6月15日前完成)。各县区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

(四)信息采集录入(6 月 15 日前完成)。各县区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县区为单位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由省乡村振兴局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20日前完成)。各县区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于6月20日前上报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肖一名;联系电话:3119752;邮箱:fpb3199686@163.com)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帮扶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市乡村振兴局开展监测帮扶工作监督指导,积极协调政策资源,强化要素供给和保障,统筹全市集中排查工作。各县区乡村振兴局要紧紧依靠本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及时汇报请示,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改进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一户一码”。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落实完善网格化监测工作要求,发挥“四级网格”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排查,推动各层级数据共享共用,拓展完善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发现推广基层排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上报市乡村振兴局,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加强督导调度。实行双周分析和月调度,开展实地督导,全面了解掌握各地集中排查情况及进度,帮助基层发现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排查质量,加快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排查质量不高、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办。加强全国信息系统数据筛查,核实核准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认真做好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

(四)深化作风建设。要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信息系统以及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避免重复填表报数。